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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广告优秀作品展


第六届全国广告优秀作品展,定于1999年 lO月2O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这是由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两年一度的全国广告大赛,将在报送的作品中评选出中国广告大奖及金、银、铜奖作品。所有报送参赛的作品均将公开展出。围绕着这场大赛、将举办高水平的广告专题讲座、全国性的大型广告技术设备展等一系列活动。为使更多的广告人能够参加广告界的这一盛事,评选出真正优秀的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均可参加,但其报送的广告作品必须是在97年6月l日至99年5月31日期间在大众媒体上发布过的。
二、作品分类和内容分项
参赛作品依形式分为三种类别:
A.影视广告作品;
B.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车身、灯箱、路牌等以平面形式制作和发布的广告作品);
C.广播广告作品。
参赛作品依内容分为15项(略)。
三、作品规格要求
1.影视广告作品每一条单录在5分钟BETACAM相带上。广告内容一般不超过6O秒,前留lO秒时钟,后留lO秒彩条。
2.平面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一件以5O x4Ocm的轻黑硬卡纸裱起、供展出之用;另一件作品的打稿或实样其最大尺寸为5O x4Ocm,供评比之用;所有平面广告作品均须提供35mm幻灯片(正片)两张。分别置于框内.切勿在幻灯片上与字或粘贴标签。
3. 广播广告每条录制在一个盒式带上。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O秒。每条广告须附16开纸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
四、作品参赛费
每件作品付参赛费35O元,系列作品包含几件按几件收费。
五、报送程序
参赛单位每件作品填写两张登记表。请于1999年7月31曰前将作品、幻灯片、登记表一同寄或送到组委会。同时,将参赛费汇到指定帐号(参赛费未到的作品,不予评选)。欢迎广告人踊跃参加,有意参加者请进一步与当地省级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联系。
中国广告协会联系人:士景秋 韩志刚
电话:(O1O)68341544 68322387
传真:(O1O)683442O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甲1号
邮编:1OOO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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