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将是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的应用将会更加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脑动画已经作为一门融电脑技术、艺术、美术和创意于一体的全新的表现形式,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同,欧美各国及日本在电脑动画的制作及应用的程度远远高于我国现状。为了促进我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技术的进步,加速普及应用工作进程,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电算(1998)03号】文批准,将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举办《首届全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大赛》。
此次活动是在原电子工业部(现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的直接指导下,由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国计算机报社联合主办。
大赛旨在推动国内电脑动画事业的发展、提高电脑动画的普及和应用水平、展现我国在计算机图象图形和动画方面的最新技术成果;发现并鼓励在动画、图象、图形等方面的专业、业余及艺术创作人才;集中和完整地反映当代国人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促使以计算机为龙头的电子产业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次大赛是一次综合性、大规模的系列宣传活动。既是中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技术应用普及活动,又是中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的实力检验赛事。大赛组委会热情欢迎国内各界从事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同时,更希望国外企业和海外华人机构和个人参加,为促进中国的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的技术进步作出贡献。
大赛的主题: 1、“祖国万岁”(向国庆五十周年献礼)内容包括: (1)歌颂祖国悠久的文化,赞美祖国的锦绣山河; 2、以二十一世纪新的"十万个为什么"为题。(可创作一至几个为什么) 此次大赛赛事安排: 一、大赛项目设定 二、作品要求 三、参赛报名方式 四、比赛方式 五、奖项设立 《首届全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大赛》设立以下奖项: 六、奖励办法 1、颁发奖杯; 七、关于参赛作品的说明 1、所有入围作品均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像分会
(2)展现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3)讴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歌颂人间真、善、美;
(4)可爱的小动物人性化;
(5)为了孩子们美好明天;(儿童短片)
(6)历史人物卡通形象;
(7)城市规划房屋建筑;
(8)工程技术设计以及工业造型、原子分子结构等;
(9)工业、企业及产品形象广告设计;
(10)各民族的悠久文化服饰、佩饰及民间艺术品;
(11)科幻短片;
1、比赛分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
2、比赛分组:专业组(指专门从事电脑动画设计制作或以此为职业者);业余组(指非专门从事电脑动画设计制作或不以此为职业者)
3、参赛作品定为四种奖项:
(1)主题制作:根据大赛的主题选择制作的作品;
(2)片头、广告:各类影视节目片头,Internet homepage片头等;各种产品、企业形象、公益事业、房地产销售等广告;
(3)影视卡通:内容健康、丰富生活,歌颂人间真、善、美,愉快精神的作品(包括音乐电视);
(4)工程艺术:各种工程及科研中的设计与仿真;也可模拟大自然的景和物等。
注:后三类可选原有作品中的佳品,每一参赛者或单位可同时报送多种类别的作品参加比赛。
1、作品应通过电脑技术及艺术的完美结合,表达一定主题。
2、声情并茂。
3、参赛者的作品可以用软盘、BETACAM带、光盘(CDR)形式及图文16开样张一张,按每一个作品分别包装,送交组委会。
1、凡欲参赛者,请填写报名表,于1999年 4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给《首届全国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交纳报名费。
2、报名费:人民币50元。
3、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收到参赛者报名表和报名费后,即向参赛者提供统一印制作品创意说明书。参赛作者将作品创意说明及参赛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截止日期为1999年5月31日。邮寄作品的同时,应交纳作品评审费。
4、作品审评费:二维人民币600元;三维人民币800元。(每一作品)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收到此款,不能参加评审。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按类别分组进行评审,每类作品分别邀请计算机界和艺术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从参赛作品中初评出各类别的作品作为大赛正式参赛评选作品。
1、一等奖:每组每类各1名,共16名
2、二等奖:每组每类各2名,共32名
3、三等奖:每组每类各3名,共48名
4、其 它:优秀奖、单项奖、伯乐奖、荣誉奖、鼓励奖、幸运奖等(根据具体情况设立)。
2、颁发获奖等级证书;
3、根据获奖等级有关综合考评结果颁发劳动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参赛作品获本次大赛奖项的同时由劳动部职业技能培训交流中心进行技能证书审核,符合标准的,同时颁发(初、中、高级)劳动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作品将收入大赛作品专集,送国家有关部门存档;
3、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或集体创作的。如作品发生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如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作品的参赛资格,其后果自负;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由大赛组委会封存。未被入选者审评费不予退还;
5、有关比赛和评审的所有问题的解释权属组委会秘书处。
邮 编:100083
联系人:郭庆云 孙惠贤
电 话:010-82316545(兼传真), 010-63951155-2797,2798
E_mail:dndhds@ciw.com.cn
户 名:电脑动画设计和制作大赛组委会
开户行:北京市工行海淀支行转商业银行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01201110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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